武荆宜高速一标钢混组合梁基础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None |
| 发布单位:****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武荆宜高速一标钢混组合梁基础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 ||||||||||||||||||||||||||||||||||||||||||
| 公告内容: | ||||||||||||||||||||||||||||||||||||||||||
| ****集团有限公司武荆宜高速一标钢混组合梁基础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荆宜高速公路**段第一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钢混组合梁基础工程施工协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集团有限公司武****公司**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门市**市及**县境内 。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武荆宜高速公路**段第一标段,起止里程为K2+160.6~YK14+456/ZK14+466,全长为12.2954(右幅计)公里。主要负责标段范围内的桥涵、路基、路面、互通、交通安全(不含机电)、房建、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的施工。主要工程有吕家潭1号大桥、吕家潭2号大桥、吕家潭特大桥(东跨堤桥段、东引桥段)、汉江特大桥、小江湖特大桥(西引桥、农科所段、天鹅村段、**北互通主线段、**枢纽互通主线段1-36跨)、新湖村1号大桥、新湖村2号大桥、垢冢村大桥、七里湖互通、**北互通、**枢纽互通A、B、G匝道桥,其中汉江特大桥为本项目的控制性工程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武荆宜高速一标钢混组合梁基础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内容包括:武荆宜高速一标吕家潭村1号大桥、吕家潭村特大桥(东引桥段)、小江湖特大桥(天鹅村段)、小江湖特大桥(**北互通)、新湖村2号桥钢混组合梁基础换填、混凝土基础施工等。 包件划分: 1个包件 。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sra.****.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6 年 3 月 28 日 10 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4 月 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标书代写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集团有限公司 武荆宜高速公路**段第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 ****门市沙****社区东北侧410米**** 联 系 人: 曾杰 电 话: 156****1826 电子邮件: ****@qq.com 附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需提供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资质证书扫描件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2023年至2025****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的或自身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 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分包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无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无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具最低要求)
注: 无 。 2026年 0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