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兴安县华江乡龙塘江(同仁村段)生态修复工程

审批
广西-桂林-兴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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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25MB1D353384侯昌辉
唐工**壮族自治区**市**县
华江乡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华江瑶族乡六洞河(水埠村段)生态修复工程、**县华江乡龙塘江(**村段)生态修复工程****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壮族自治区**市**县
经度:110.48215,110.48215 纬度: 25.86012,25.86012****环境局
2025-04-15
兴环审〔2025〕9号
11740
79.8****
****0325MB1D353384****
****0325MB1D353384
/2025-05-01
2025-05-012025-05-31
2026-01-092026-03-03
https://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 tid=****78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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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位于**县华江瑶族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六洞河(水埠村段):修建生态护岸工程总长14.79253km,其中**护岸5.18953km,加固护岸9.603km。**生态沟0.590km,**生态步道1.945km;拆除重建3座拦河坝(水埠塘拦河坝、桥头寨拦河坝、坡岭拦河坝);**下河码头22个,排水涵管5处。龙塘江(**村段):修建生态护岸工程总长9.670km,其中龙塘江护岸工程长6.850km(左岸:3.545km,右岸3.305km)龙塘江支流坪江护岸工程长2.820km(左岸:1.690km,右岸1.130km)。**右岸生态步道0.390km;鹅卵石护脚4.290km(左岸2.290km,右岸2km);**人行桥1座,**下河码头31个,排水涵管2处,将河道内较大的鹅卵石搬至岸边。项目位于**县华江瑶族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六洞河(水埠村段):修建生态护岸工程总长14.79253km,其中**护岸5.18953km,加固护岸9.603km。**生态沟0.590km,**生态步道1.945km;拆除重建3座拦河坝(水埠塘拦河坝、桥头寨拦河坝、坡岭拦河坝);**下河码头22个,排水涵管5处。龙塘江(**村段):修建生态护岸工程总长9.670km,其中龙塘江护岸工程长6.850km(左岸:3.545km,右岸3.305km)龙塘江支流坪江护岸工程长2.820km(左岸:1.690km,右岸1.130km)。**右岸生态步道0.390km;鹅卵石护脚4.290km(左岸2.290km,右岸2km);**人行桥1座,**下河码头31个,排水涵管2处,将河道内较大的鹅卵石搬至岸边。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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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不低于2.5m高的硬质围档,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遇到干燥和大风天气,应增加洒水频次;物料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限载、苫布遮盖等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物料洒落及风起扬尘,造成二次污染;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对车身和轮 胎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途经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同时加强道路洒水降尘,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 严格按照用地红线范围进行施工,一切施工活动都不得超越用地红线范围;禁止在湿地、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生产生活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用地;合理优化施工布局及施工工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及措施;项目应配套建设规范的临时弃渣场,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绿化,恢复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确保恢复原有区域生态环境。绿化优先选用本地物种,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外来入侵性物种;加强施工管理与环境保护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滥捕、乱采、乱猎野生动物植物。 项目应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池的布设;施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基坑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其中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项目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分区分段进行施工,施工前应设置围堰和导流渠等措施,减缓对水质的影响。施工区域结束后,在拆除围堰前应及时清理围堰内的垃圾和杂物,避免拆除过程对水体造成污染;严禁在汛期进行施工,确保在防汛期间的河道有充分得到泄水通道,确保汛期和防洪安全。 项目应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工作时间,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机械生产设备日常维护减少噪声强度,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对临近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区域,应采用多孔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或隔声间等措施,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使用时间。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时应采取禁鸣喇叭、减速慢行;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运输,尽量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村庄等敏感点的影响。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将可回收利用的材****回收中心,不可回收的部分收集后与外运土石方一起运至临时堆渣点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施工期产生多余的弃渣运至弃渣场堆放。弃渣场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进行选址建设和管理。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不低于2.5m高的硬质围档,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遇到干燥和大风天气,应增加洒水频次;物料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限载、苫布遮盖等措施,避免运输过程中物料洒落及风起扬尘,造成二次污染;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应对车身和轮 胎进行冲洗,防止带泥上路,途经敏感点时应减速慢行,同时加强道路洒水降尘,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抛洒现象。 严格按照用地红线范围进行施工,一切施工活动都不得超越用地红线范围;禁止在湿地、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生产生活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用地;合理优化施工布局及施工工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及措施;项目应配套建设规范的临时弃渣场,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绿化,恢复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确保恢复原有区域生态环境。绿化优先选用本地物种,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外来入侵性物种;加强施工管理与环境保护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滥捕、乱采、乱猎野生动物植物。 项目应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规范设置截排水沟和沉淀池的布设;施工期主要产生的废水为基坑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其中基坑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项目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分区分段进行施工,施工前应设置围堰和导流渠等措施,减缓对水质的影响。施工区域结束后,在拆除围堰前应及时清理围堰内的垃圾和杂物,避免拆除过程对水体造成污染;严禁在汛期进行施工,确保在防汛期间的河道有充分得到泄水通道,确保汛期和防洪安全。 项目应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机械工作时间,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同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机械生产设备日常维护减少噪声强度,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对临近居民点较近的施工区域,应采用多孔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或隔声间等措施,尽量缩短高噪声机械设备使用时间。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时应采取禁鸣喇叭、减速慢行;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运输,尽量减轻交通噪声对沿线村庄等敏感点的影响。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将可回收利用的材****回收中心,不可回收的部分收集后与外运土石方一起运至临时堆渣点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施工期产生多余的弃渣运至弃渣场堆放。弃渣场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进行选址建设和管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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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按照用地红线范围进行施工,一切施工活动都不得超越用地红线范围;禁止在湿地、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生产生活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用地;合理优化施工布局及施工工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及措施;项目应配套建设规范的临时弃渣场,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绿化,恢复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确保恢复原有区域生态环境。绿化优先选用本地物种,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外来入侵性物种;加强施工管理与环境保护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滥捕、乱采、乱猎野生动物植物。 已落实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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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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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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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按照用地红线范围进行施工,一切施工活动都不得超越用地红线范围;禁止在湿地、生态红线范围内设置生产生活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等临时用地;合理优化施工布局及施工工序,尽量避开雨季施工,严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技术规范及措施;项目应配套建设规范的临时弃渣场,并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绿化,恢复原有的土地使用功能,确保恢复原有区域生态环境。绿化优先选用本地物种,禁止使用国家公布的外来入侵性物种;加强施工管理与环境保护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滥捕、乱采、乱猎野生动物植物。已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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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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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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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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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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