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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林地延续〔2026〕1号
****关于同意延续****至**铁路**至**(桂粤省界)段(**东
至桂粤省界段)**工程YCZQ-5标段
第一批次临时用地临时占用林地
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司:
你(单位)的行政许可延期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的要求,同意你(单位)****至**铁路**至**(桂粤省界)段(****桂粤省界段)**工程YCZQ-5标段第一批次临时用地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书(梧审批涉农字〔2024〕5号)的延期申请,有效期延期至2028年3月30日。请你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进度有序安排好临时占用林地,做好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的工作,并自觉接受自治区、市、县级林业等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对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你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
2026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林业局,****税务局,****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