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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废石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等的规定,建设单位宁废石废渣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省**市**县郭镇镇干河坝村,地处**县西部,乐素河右岸,****村委会对面。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N33°20′48″,E105°48′11″,高程 1047m。****工厂距离**县城 34km,东距郭镇镇 2.5km,紧临 345 国道,交通极为方便。主要建设内容是:**总建筑面积为 5560 m2。其中管理区 300 m2,原材料堆场 1500 m2,成品堆场 3600 m2,库房 160 m2。建成废石废渣综合利用生产线一条,并购置相关作业环保设备,建成后年产石子 11 万吨,细沙年产 9 万吨。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 1.33hm2,主要包括工业生产场区占地面积 0.95hm2,办公生活区占地 0.38hm2。项目总投资为 600 万元。项目于 2020 年 11 月开工,2023 年 4 月完工。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有意见和建议,公示期自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25日,请在20个工作日内向我单位反馈,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联系人及电话:邓先生 187****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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