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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
形式:银行转账
收款单位: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履约保证金需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合同履约结束后一次性退还。
其他相关要求:中标单位原因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合同签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该笔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大道与三里亭交叉口
联系人:李飞
联系方式:159****981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周晓培
联系方式:0550-****512、182****5896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