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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县小乌江流域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立项的请示》余水呈〔2026〕103号文件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小乌江流域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
二、项目编码:****。
三、建设地点:**县龙溪镇小河村。
四、建设性质:**。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受损严重或冲毁的防洪堤重建,长度40m,防洪堤采用M7.5浆砌石结构,基础层埋深2m,断面形式与相邻格宾石笼一致,堤顶采用C20细石砼压顶。桩号约K5+130右岸处下河通道采用M7.5浆砌石结构,基础层埋深1m。完善小乌江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治理范围的水位标尺和里程桩。
六、项目总投资:50万元。
七、资金来源:小乌江流域防洪堤水毁修复项目资金。
八、建设工期:1个月。
九、项目建设单位:****。
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该项目总投资未达到必须招标要求,如需开展公开招投标,请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5〕385号文件要求,请你单位接到批复文件后第2日起,且不迟于招标公告发布前30日,通过**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计划。同时进行项目建设的有关准备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落实建设条件,尽快组织实施,发挥项目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