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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冷达乡林堆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及硬化工程、排水工程、挡土墙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及附属设施。具体为**村内主路5条,实施道路硬化7254.91平方米,拆除破损路面2400平方米,配套建设排水沟961.40米、人行道144平方米及晾晒场289.10平方米;**不同高度浆砌石挡土墙共401.5米,清理牛棚渣1000立方米,安装过街钢管19米;建设减速带22米、标识牌8个及太阳能路灯30盏;实施绿化工程859平方米;**取水口1座,铺设给水管网4730米及污水管网4220米,配置50立方米及5立方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各1台。项目旨在完善村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生活质量,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