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清远卓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水性油墨2000吨、低VOCs油墨1600吨

审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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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水性油墨2000吨、低 VOCs油墨16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3-19 10:37


根据****年产水性油墨2000吨、低VOCs油墨16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水性油墨2000吨、低 VOCs油墨1600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市******工业园新材料A园瀚和三路7号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年产水性油墨2000吨、低VOCs油墨1600吨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东华镇瀚和三路7****基地****现有厂区红线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40分18.801秒,北纬24度11分48.305秒。项目属扩建项目,在原有用地红线内建设,占地面积为1057.2平方米及建筑面积为4232.16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主要在****现有空置的甲类车间1#内新增生产设备用于生产水性油墨及低VOCs含量油墨,并于公司现有红线范围内**1个丙类仓库及1个研发厂房,扩建完成后年产水性油墨2000吨、低VOCs油墨1600吨。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9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环评机构

**森信****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施工期场地开挖及建材的运输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机械产生的(CO、THC、NOx等)废气以及运输车辆排放尾气,因其排放量均较少、施工范围小且施工期较短,通过采取“及时清扫抛洒物料,对施工场所及周边道路定时洒水,减缓运输车辆速度以控扬尘;选低影响运输路线并定时清扫,车辆出场须封闭以防运输抛洒;为排烟量大的施工机械装消烟装置,合理安排设备作业时间,避免多台高排放设备同时运行”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二)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含泥沙及含油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排放;扩建项目土石方和基础、结构施工期暂定于冬季时期,暴雨多出现于春夏季节,故本项目土石方和基础、结构施工期出现暴雨的可能性极低,可避免暴雨对地表冲刷造成的径流废水。同时本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工期较短,当施工结束后,扩建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三)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为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钻孔机、振捣棒、切割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功能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避免机械同时作业,定期保养设备;规划运输路线,避开噪声敏感区,减少拥堵;严禁高噪声设备在规定作息时间作业,开工前15天向环保部门申报;对施工区域进行围蔽;各机械设备均在日间施工,错时开工”等措施进行防治及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通过采取“项目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基本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输至指定的受纳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回收站回收”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本项目建设面积较少,厂区建设施工过程中取土和填土量较小,只要通过采取“土石方和基础、结构施工期注意避开雨水季节;开挖土石方用土工布覆盖并尽快回填;建立临时截水沟和排水沟,以防止水土流失;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行防治及项目位于现有工程红线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短,故项目施工过程将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甲类车间1#生产工艺废气(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分散、研磨、包装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气浓度)经分别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4)”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产品样品研发试验和对其物理性能检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储罐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甲类车间2#的“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污水治理设施废气(少量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气)因其产生量很少,通过加强污水处理设施附近的通风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有组织排放:①通过排气筒DA001排放的废气:储罐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及TVOC均可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②通过排气筒DA003排放的废气:实验室废气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和TVOC可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③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的废气:甲类车间1#生产工艺废气经处理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TVOC可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经处理后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苯经处理后可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NMHC经处理后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清洁废水全部回用于同产品的下一个批次生产;实验室废水、地面清洁废水一同经本次扩建新增的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工艺进行处理后,与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的初期雨水一起暂存于生产废水暂存罐中,经园区检验合格达到《油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3-2010)表2 间接排****工业园****处理厂进水水质较严者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工业园****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一起暂存于生活污水暂存罐中,经园区检验合格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工业园****处理厂进厂水质标准中的较严者要求后,通过园区污水****工业园****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95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A),扩建项目夜间不运行,不产生噪声,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可回用的包装桶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拉走用于原用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手套、废抹布、废滤网、损坏的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实验室固废(质检样品)及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在车间、仓库和危废暂存间采取源头控制措施,在厂内易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采取末端控制措施,同时对本次新增的事故应急池2、生产废水治理设施、实验室、丙类仓库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对初期雨****实验室外的其他地方按照一般防渗区做好防渗,正常情况下项目运营期无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六)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在防止发生事故,防止事故产生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通过采取“对储罐、原料包装桶等加强维护及检查,减少泄漏风险;对事故废水要及时采取措施收集至事故应急池,防止排入外环境;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泄漏影响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可挥发性化学品泄漏等影响大气环境时,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切断泄漏源;火灾爆炸等产生的事故废水应按要求先收集后排入事故应急池,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直接外排,保证火灾时事故废水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应建立事故救援系统,按企业、园区、社会联动三级分别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系统要列入“三同时”检查内容,以及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在采取本项目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总量控制指标
企业扩建前后废水均经预处****工业园****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至滃江,废水污染物****工业园****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故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企业现有工程VOCs排放总量为7.612 t/a,其中有组织2.047 t/a,无组织5.565 t/a;以新带老VOCs削减量为1.842 t/a,其中有组织0.519 t/a,无组织1.323 t/a;扩建项目VOCs排放总量为0.223 t/a,其中有组织0.118 t/a,无组织0.105 t/a;扩建后全厂VOCs排放总量为5.993 t/a,其中有组织1.646 t/a,无组织4.347 t/a,因扩建后全厂VOCs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现有工程的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故本扩建项目不另设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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