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英德分局拟对英德科迪颜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水性色浆、5000吨纳米色母粒、30

审批
广东-清远-英德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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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10000吨水性色浆、5000吨纳米色母粒、3000吨油性色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6-03-19 10:37


根据****年产10000吨水性色浆、5000吨纳米色母粒、3000吨油性色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3月19日至2026年03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服务中心一楼18号综合窗口,邮编:513000

联系电话:0763-****362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0000吨水性色浆、5000吨纳米色母粒、3000吨油性色浆项目

建设地点

**********工业园****基地现有****北面空地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年产10000吨水性色浆、5000吨纳米色母粒、3000吨油性色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工业园****基地****外北面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度40分09.802秒,北纬24度11分58.452秒。该项目为扩建项目,新增用地面积为17147.067平方米及总建筑面积为17524.7平方米,总投资107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项目厂区新增建构筑物主要包括1个甲类厂房、1个丙类厂房、1个甲类仓库、1栋研发楼、储罐区(6个30m3埋地储罐)、公用工程房、门卫等,本项目扩建完成后年产10000吨水性色浆、5000吨纳米色母粒、3000吨油性色浆。
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00人,实行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50天。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厂界西侧345m的二分场三区四队居民点。

环评机构

**森信****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施工期场地开挖及建材的运输过程产生的施工扬尘、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CO、THC、NOx等)废气以及运输车辆尾气,其产生量均较少、施工范围小且施工期较短,通过采取“及时清扫抛洒物料,施工场所及道路定时洒水抑尘;督促运输车辆减速,避免扬尘扩散;选择低影响运输路线并定时清扫;运输车辆出场前封闭,防止抛洒;排烟大的施工机械安装消烟净化装置;合理安排设备作业,避免多台高排放设备同时运行”等措施进行防治后,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对周围环境无明显影响。
(二)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含泥沙及含油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排放;扩建项目土石方和基础、结构施工期暂定于冬季时期,暴雨多出现于春夏季节,故本项目土石方和基础、结构施工期出现暴雨的可能性极低,可避免暴雨对地表冲刷造成的径流废水。同时本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工期较短,当施工结束后,扩建项目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明显影响。
(三)本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污染主要为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钻孔机、振捣棒、切割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功能的设备;合理安排施工,避免机械同时作业,定期保养设备;规划运输路线,避开噪声敏感区,减少拥堵;严禁高噪声设备在规定作息时间作业,开工前15天向环保部门申报;对施工区域进行围蔽;各机械设备均在日间施工,错时开工”等措施进行防治及项目周边均为工业企业,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和施工期较短,因此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通过采取“项目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基本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输至指定的受纳地点;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备安装产生的废包装材****回收站回收”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施工期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五)本项目建设面积较少,厂区建设施工过程中取土和填土量较小,通过采取“土石方和基础、结构施工期注意避开雨水季节;开挖土石方用土工布覆盖并尽快回填;建立临时截水沟和排水沟,以防止水土流失;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进****工业园区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施工期短,故项目施工过程将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一)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①油性色浆生产废气包括投料、分散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研磨、调色、包装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和二甲苯、设备清洗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生产过程中的恶臭异味以及储罐废气,经分别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3)”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②水性色浆生产废气包括投料、分散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挥发性有机物、研磨、调色、包装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恶臭异味,经分别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4)”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③纳米色母粒生产废气主要包括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混合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挤出工序产生的挥发有机物以及生产过程中的恶臭异味,经分别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6)”进行处理;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排至“布袋除尘器(TA015)”进行处理,通过TA015和TA016处理后的废气最后经1根25m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④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7)”进行处理后,通过1根23m高的DA008排气筒排放。⑤新增污水治理设施废气通过池体加盖收集后依托现有的“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进行处理后,通过现有的DA001排气筒排放;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通过大气扩散等措施进行防治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有组织排放:①通过DA005、DA006和DA008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苯系物、非甲烷总烃和TVOC经处理后均可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②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以及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经处理后均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经处理后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③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TVOC经处理后均可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经处理后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苯经处理后均可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和TVOC经处理后均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经处理后均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NMHC经处理后可满足**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回用于卫生间冲厕(作为生活污水)、新增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新增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可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标准严者要求,一起经DW002扩建生****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丙类厂房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水性色浆滤布清洗废水、喷淋塔更换废水等生产废水****处理站采用“调节+芬顿反应+混凝反应+初沉+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工艺进行处理后,和现有工程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混合后排放浓度均可满足**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的较严者要求后,一起经DW001现有综****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95dB(A),通过采取车间墙体隔音、减振等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扩建项目建成后全厂设备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可回用的包装桶经收集后交由供应商拉走用于原用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手套和废抹布、损坏的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实验室固废(质检样品)、废机油、污泥、过期产品及滤渣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经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本项目现有工程的车间、仓库、储罐区、危废间等均已硬底化并做好防渗措施;本次扩建新增的车间、仓库、储罐区、危废间等按分区防渗要求做好防渗,可有效防止物质泄漏时通过垂直入渗方式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生产过程中外排废气不含重点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基本不存在大气沉降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同时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源头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在车间、仓库和危废暂存间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设备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末端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厂内易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进行妥善处理。因此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可控。
(六)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重点在防止发生事故,防止事故产生污染物直接进入环境。通过采取“对储罐、原料包装桶等加强维护及检查,减少泄漏风险;对事故废水要及时采取措施收集至事故应急池,防止排入外环境;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泄漏影响地下水和土壤;若发生可挥发性化学品泄漏等影响大气环境时,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切断泄漏源;火灾爆炸等产生的事故废水应按要求先收集后排入事故应急池,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直接外排,保证火灾时事故废水不会对附近水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应建立事故救援系统,按企业、园区、社会联动三级分别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系统要列入“三同时”检查内容,以及当出现事故时,要采取紧急的工程应急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事故和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在采取本项目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总量控制指标
本扩建项目废水经预处****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通过虾公坑排至滃江,废水污染物****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故项目不另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企业现有工程VOCs排放总量为3.322 t/a,其中有组织1.454 t/a,无组织1.868 t/a;以新带老VOCs削减量为0.2 t/a,其中有组织0.145 t/a,无组织0.055 t/a;扩建项目新增VOCs排放总量为22.746 t/a,其中有组织8.875 t/a,无组织13.871 t/a;扩建后全厂VOCs排放总量为25.868 t/a,其中有组织10.184 t/a,无组织15.684 t/a。根据《****扩建年产7000吨水性色浆及改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已明确本项目扩建后的全厂VOC的排放量,因此本次评价现有工程以《****扩建年产7000吨水性色浆及改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明确的VOCs排放量(9.406 t/a,其中有组织为3.828 t/a,无组织为5.578 t/a)作为现有工程的合法排放量,因此本扩建项目需新申请大气总量控制指标:VOCs 16.462 t/a,其中有组织6.356 t/a,无组织10.106 t/a。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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