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0万米新型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材料、40万立方米新型建筑用混凝土实心砖项目

审批
山东-潍坊-寿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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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83MABMH5QM9Y曹小丹
刘维振**省**市**市
**省**市**市羊口镇中新街南、东环路西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50万米新型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材料、40万立方米新型建筑用混凝土实心砖项目****
2021版本:27_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C3021-C3021-水泥制品制造
**省**市**市 羊口镇中新街南、东环路西
经度:118.92033 纬度: 37.25082****环境局**分局
2025-07-31
寿环审表字〔2025〕061号****0783MABMH5QM9Y001W
2500
20****
****0783MABMH5QM9Y****
****0783MABMH5QM9Y******公司
****0705MABQGLP04H2026-01-19
2026-01-20
2026-02-122026-03-18
https://www.****.com/gs/detail/2?id=****285EBX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50万米新型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材料、40万立方米新型建筑用混凝土实心砖一期项目年产10万立方米新型建筑用混凝土实心砖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仅验收一期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型建筑用混凝土实心砖:洗石、上料、破碎、搅拌、输送、储料、布料、制砖、码砖、养护、成品新型建筑用混凝土实心砖:上料、破碎、搅拌、输送、储料、布料、制砖、码砖、养护、成品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仅验收一期项目,一期项目原辅料用量减少并且不使用石子、粉煤灰、脱硫石膏,污染物排放减少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型绿色低碳装配式建筑材料焊接颗粒物废气依托现有“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搅拌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新型建筑用混凝土实心砖破碎产生颗粒物废气,与搅拌过程中产生颗粒物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一同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水泥仓、粉煤灰仓、脱硫石膏仓产生的呼吸颗粒物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通过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石子、砂、炉渣等卸料、堆放区喷淋降尘;厂区道路硬化,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用洗车平台全面清洗。物料输送过程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项目要加强废气高效收集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排放废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洗石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清模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进水水质相关要求。项目要落实好报告表中降噪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一期项目新型建筑用混凝土实心砖破碎、搅拌过程中产生颗粒物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一同由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砂、炉渣等卸料、堆放区喷淋降尘;厂区道路硬化,及时洒水抑尘,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用洗车平台全面清洗。物料输送过程在封闭空间内进行。项目排放废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一期项目车辆清洗废水、清模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单独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仅说明去向,不需要监测。一期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一期项目仅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新型建筑用混凝土实心砖项目,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减少,未发生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好报告表中提出的现有项目环境问题整改措施。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控制在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SGZL(2025)37号范围内。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及全过程可追溯的台账管理制度,长期存档备查。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采取得力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你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严格按排污许可规定排放污染物。现有项目废混凝土块和污泥合规处理处置,并在原料库东侧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管理工作。余浆系统保留室内余浆系统,泥浆罐区设围堰;室外泥浆罐拆除,拆除完成后已清理现场,平整场地,恢复周边环境原貌,无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1#车间焊接区域损坏集气罩已更换。焊接排气筒标识牌已更换。2#车间和1#车间地面开裂处已修复。废包装桶合规处理处置。拆模工序的VOCs废气已识别并列入监测计划,排污登记及应急预案已更新。一期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总量确认书SGZL(2025)37号范围内。一期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0月27****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70783-2025-524-L)。并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及全过程可追溯的台账管理制度,长期存档备查。企业每月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2025年9月4日取得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0783MABMH5QM9Y001W,排污登记中包含一期项目。
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仅验收一期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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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进水水质相关要求 一期项目车辆清洗废水、清模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单独排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仅说明去向,不需要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脉冲布袋除尘 《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一期项目混凝土实心砖生产中搅拌、炉渣破碎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炉渣、砂等物料卸料、堆放采用喷淋降尘;物料输送密闭进行。项目排放废气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一期项目排气筒DA003废气颗粒物两天内测得最大浓度值为4.4mg/m3,能够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0mg/m3)。颗粒物处理效率约为96.4%~97.2%。 一期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值207μg/m3,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厂界无组织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最大值1.2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浓度限值(2.0mg/m3),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8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VOCs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最大值为1.88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VOCs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一期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3~56dB(A)之间,厂界夜间噪声值在34~44dB(A)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裁切工序产生的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器粉尘,布料、拆模工序产生的废混凝土块,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减水剂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桶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水性脱模剂包装产生的废脱模剂桶,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期项目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器粉尘,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安全教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规范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及全过程可追溯的台账管理制度,长期存档备查。 一期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0月27****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70783-2025-524-L)。并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事故和污染危害;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及全过程可追溯的台账管理制度,长期存档备查。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并改造现有原料库1座,单层,高度10m,建筑面积约16815.5㎡,主要存放砂、石子等原料。依托现有综合楼,5层,建筑面积3302.4㎡,用于人员办公。依托现有洗车平台,长6m,宽4m,两侧设有挡板。冲洗用水送至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本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本次仅验收一期项目,依托现有综合楼,5层,建筑面积3302.4㎡,用于人员办公。依托现有洗车平台,长6m,宽4m,两侧设有挡板。冲洗用水送至沉淀池,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一期项目未利用现有原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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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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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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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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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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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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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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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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