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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巴****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同济****公司
建设地点:****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中心管理站1座,建筑面积499.98平方米;在站外**3个管护点,总占地面积2.0938公顷,单体建筑面积分别为99.98平方米;在站内**150****电站1座。****自然保护区地理信息系统、保护管理系统、生态环境监测系统以及视频监控系统等信息化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23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19公顷,临时占地0.04公顷,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借方无弃方,旨在提****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水**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