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纽氏达特行星传动系统技术(淄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台精密行星减速机及精密传动系统模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东-淄博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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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6年3月19日****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纽氏达特行星传动系统技术****公司年产150万台精密行星减速机及精密传动系统模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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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6-03-19 发布机构: ****环保局
2026年3月19日****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拟对纽氏达特行星传动系统技术****公司年产150万台精密行星减速机及精密传动系统模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纽氏达特行星传动系统技术****公司年产150万台精密行星减速机及精密传动系统模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2026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服务中心4楼45号窗口

联系电话:0533-****141

电子邮箱:hbkfk2018@zb.****.cn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50万台精密行星减速机及精密传动系统模组项目

纽氏达特行星传动系统技术****公司

**高新区丁庄路以北,尊贤路以东,**路以西

******公司

项目位于**高新区丁庄路以北,尊贤路以东,**路以西。总投资670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项目规划占地总面积64666.67平方米,****工厂、试制车间、研制车间,购置数控车床、精密减速机及关节模组装配产线、真空离子氮化产线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公用、辅助、环保等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0万台精密行星减速机及精密传动系统模组的生产能力。

(一)施工期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应采用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的涂料。该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喷漆、发黑、渗碳、抛丸、氮化、激光打标等过程产生的废气。各产生废气的工序应采取有效收集和处理措施,确保相关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运营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限值要求。

要切实加强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涉尘及VOCs工序应采取密闭措施。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 37/2801.-2018)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限值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分类收集处理废水。按照“一水多用”的原则强化水**循环使用要求,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发黑线废水及喷淋塔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生产****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光大****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外排水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全盐量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流域》(DB37 3416.3-2025)表2中“其他排污单位”一般保护区域(非盐碱地区域)浓度限值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择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有效控制噪声污染。加强厂区内固定设备、运输工具、物料装卸等噪声源管理,同时避免突发噪声扰民。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表1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五)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执行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规定要求。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和应急响应的防控原则。项目应对发黑线、污水管线、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及危废贮存间等区域强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日常维护,防止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七)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管理制度。项目在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并定期开展污染物排放核算与自查。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信息公开、执行报告、台账记录、自行监测等工作。

(八)环境风险防控。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善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各项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合理、有效。

(九)其他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应按照环评及排污许可的要求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污染物监测计划。监测点位设置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规范台账记录。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志牌等。

(十)本审批意见中涉及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有更新时,应适用最新版本。

报告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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