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浩辰皮革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福建-南平-浦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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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9

项目名称 ****有机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仙阳镇**村荣华山大道20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张万武
联系人 陈建 联系电话 156****5799
项目投资(万元) 107 环保投资(万元) 107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3-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原有的DA002排气筒印刷工艺有机废气处理设备“三段水喷淋”更换为“沸石转轮 RTO燃烧”废气治理设施。“沸石转轮 RTO燃烧”处理能力为30000m3/h。净化效率为98%。RTO装置天然气使用量为7.2万m3/a。产生二氧化硫为0.0144t/a,产生氮氧化物为0.135t/a,产生颗粒物为0.021t/a。将原有压延1#废气排放口、压延2#废气排放口、发泡1#废气排放口、发泡2#废气排放口及开布废气排放口合并至**直径2米,高15米排放口排放。**排放口使用压延1#废气排放口、压延2#废气排放口、发泡1#废气排放口、发泡2#废气排放口及开布废气排放口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2-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DA002排气筒排放浓度限值为臭气浓度2000,非甲烷总烃100mg/Nm3,苯1mg/Nm3,甲苯15mg/Nm3,二甲苯20mg/Nm3。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有机废气采取“沸石转轮 RTO燃烧”措施后通过排放口排放至15米高空
承诺:**** 张万武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万武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57。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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