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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63861Y | 建设单位法人:姜杰秀 |
| 李政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市**路11号 |
| 喜龙果锅炉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41_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路11号 |
| 经度:120.49239 纬度: 36.9076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0 |
| 青环承诺审(**)〔2025〕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63861Y001X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63861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063861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5-11-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5810 |
|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速冻果蔬3000吨(其中2000用于果蔬脆片、冻干果蔬原料,1000外售)、果蔬脆片500吨、冻干果蔬300吨、草莓巧克力5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速冻果蔬3000吨(其中2000用于果蔬脆片、冻干果蔬原料,1000外售)、果蔬脆片500吨、冻干果蔬300吨、草莓巧克力50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分拣-清洗-漂烫/沥水-冷冻-真空油浴/干燥-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分拣-清洗-漂烫/沥水-冷冻-真空油浴/干燥-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蒸汽锅炉燃用醇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支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P2排气筒:蒸汽锅炉燃用醇基燃料产生的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烟气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废气:****处理站各处理单元池加盖板密闭,污水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醇基燃料储罐呼吸废气:包括装卸时的损耗(大呼吸损耗)和醇基燃料静止储存损耗(小呼吸损耗)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醇基燃料储罐为卧式圆筒形钢制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量极小。项目厂界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臭气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甲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NMHC计)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VOCs(以NMHC计)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果蔬清洗及漂烫废水,以上生产废水与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自建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措施。项目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执行4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运行。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包装废物(包括编织袋、纸箱、棕榈油包装桶等)、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蒸汽锅炉燃用醇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支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P2排气筒颗粒物折算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4~2.1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有组织排放浓度为24~29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P2废气中各污染因子有组织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处理站各处理单元池加盖板密闭,污水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醇基燃料储罐为卧式圆筒形钢制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量极小。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分别为0.11~0.23mg/m3、0.015~0.026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臭气浓度分别为0.68~1.07mg/m3、11~16(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甲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NMHC计)无组织排放1小时平均浓度值为1.24~1.41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为1.52~1.6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VOCs(以NMHC计)排放限值要求。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果蔬清洗及漂烫废水,以上生产废水与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自建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 项目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南、西、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5 dB(A),东厂界最大噪声值为55 dB(A),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类标准限值。 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包装废物(包括编织袋、纸箱、棕榈油包装桶等)、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废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五)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定期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六)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专人专责,加强环境日常管理,定期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了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已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项目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了合理、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于2025年12月16****环境局**分局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370285-2025-319-L)。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及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防范和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依法依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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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29 | 1.58 | 2.629 | 0 | 0 | 4.209 | 1.58 | |
| 0.166 | 0.03 | 0.166 | 0 | 0 | 0.196 | 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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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15 | 0.0012 | 0.013 | 0.015 | 0 | 0.001 | -0.014 | / |
| 0.086 | 0.0163 | 0.027 | 0.086 | 0 | 0.016 | -0.07 | / |
| 0.011 | 0.001 | 0.002 | 0.011 | 0 | 0.001 | -0.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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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托厂区自建污水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 | 营运期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树脂再生废水、果蔬清洗及漂烫废水,以上生产废水与现有工程生产废水经厂区现有自建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处理厂进水标准限值。 |
| 1 | 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站各处理单元池加盖板密闭,污水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醇基燃料储罐为卧式圆筒形钢制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量极小。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蒸汽锅炉燃用醇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现有1支15m高的P2排气筒排放。****处理站各处理单元池加盖板密闭,污水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醇基燃料储罐为卧式圆筒形钢制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无组织排放,排放量极小。 | 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验收监测期间P2排气筒颗粒物折算有组织排放浓度为1.4~2.1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折算有组织排放浓度为24~29mg/m3,烟气林格曼黑度<1(级),P2废气中各污染因子有组织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分别为0.11~0.23mg/m3、0.015~0.026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要求;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臭气浓度分别为0.68~1.07mg/m3、11~16(无量纲),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2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甲醇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以NMHC计)无组织排放1小时平均浓度值为1.24~1.41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为1.52~1.66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VOCs(以NMHC计)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东厂界执行4类标准限值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南、西、北厂界噪声最大值为55 dB(A),东厂界最大噪声值为55 dB(A),分别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类标准限值。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包装废物(包括编织袋、纸箱、棕榈油包装桶等)、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要求。 | 项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不合格品、包装废物(包括编织袋、纸箱、棕榈油包装桶等)、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水站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运综合利用。 一般工业固废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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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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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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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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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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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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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