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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学校校区搬迁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县金慈街道,总占地面积3.35公顷,总建筑面积16635.47平方米,计划总投资4990.64万元。项目建设分两期实施,一期主要建设1栋综合楼、2****办公室)、2栋学生宿舍及1栋附属用房,并配套建设门卫房以及给排水、供电、环保等基础设施;二期主要规划**运动场跑道及连通北侧规划道路。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回填,栽植香樟、小叶女贞等乔灌木,撒播草籽,以及设置临时排水沟、拦土坎、盖土网和洗车池等,旨在有效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建成后将****教育办学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