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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市**区北田街道滩王村、田严村,任留街道赵刘村。拟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35.335公顷,其中农用地35.2701公顷(耕地33.4797公顷)、建设用地0.0649公顷;依据相关规定追溯后,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5.335公顷,其中农用地35.335公顷(耕地33.543公顷)(具体用地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略图,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本次土地征收不涉及用林、用草审批。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该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同****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或个人。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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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