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完善**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研究决定拟对川藏铁路**站通站道路工程项目开展土地征收工作,现依法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州**市雅拉乡**村和三道桥村部分集体土地,范围见《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附后)。拟征收土地的权属、面积等以土地现状调查面积为准。
2、 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川藏铁路**站通站道路工程项目建设使用,主要用途为:公路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后,****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于2026年3月19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规划局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3月19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村公示栏张贴发布,****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www.****.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2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省征地信息公**台(网址https://mh.****.net/zd/zdplatform/Index.html)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 抢栽的农作物、经济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依法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川藏铁路**站通站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政府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