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谷得抛光器材有限公司年产抛光浆300吨、抛光蜡10吨扩建项目

审批
广东-江门-蓬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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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695105J李基科
朱小姐****门市**区
**市**区棠下****工业园二区B2幢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抛光浆300吨、抛光蜡10吨扩建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89-C2689-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区 ******区
经度:113.00792 纬度: 22.68073****环境局**分局
2022-03-21
江蓬环审〔2022〕57号
60
20****
914********695105J****
914********695105J******公司
914********53181592023-09-29
2023-11-102023-12-07
https://www.****.com/gs/detail/2?id=31110xjzHq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没有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抛光浆300吨、抛光蜡10吨扩建年产抛光浆300吨、抛光蜡10吨扩建
没有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材料投料-搅拌-倒模-冷却-形成抛光蜡原材料投料-搅拌-倒模-冷却-形成抛光蜡
没有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回用于生产。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原环评批复执行。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0Cs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II时段排气筒V0Cs排放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0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本项目的冷却水不外排,项目不设置喷淋塔,故没有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厂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有机废气和臭气,并采取集气罩口边安装软胶带垂帘,通过上述“滤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经15米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项目已采用优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并采取相应消声、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根据本次验收监测数据,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料收集后定期交废品回收商回收。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和 废活性炭交由**市****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
没有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和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生态环境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指导性意见)》的建设项目,需严格落实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项目应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项目已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没有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0529 0 0 0 0
0 0 0.1058 0 0 0 0
0 0 0.0106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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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08 0 0 0 0.008 0.00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三级化粪池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原项目已建成使用 已监测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滤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0Cs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第II时段排气筒V0Cs排放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0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已建成使用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合理布局设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已建成使用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执行,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执行,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料收集后定期交废品回收商回收。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和 废活性炭交由**市****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在已有厂房建设生产在已有厂房建设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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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优化设置给排水系统。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回用于生产。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按原环评批复执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参照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4-2010) 表1第I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及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的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 B12348-2008)2类区标准。已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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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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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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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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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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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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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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