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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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市**区林****经济**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市**区林亭口镇小侯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区林亭口镇小侯庄村南40亩鱼池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10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水、电、房屋等设施由受让人自行解决。 2.承包期间,禁止受让人卖土方、扩大鱼池水面、栽树,若达不到以上要求,******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 3.承包期内如遇土地征用,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社退还剩余时间相应亩数承包费,承包合同终止,鱼池养殖品损失补偿费归受让人所有,****经济**社所有。 4.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人员伤亡等,造成受让人的人、物损失,由受让人自负,******社无关。 5.承包期间,受让人要确保鱼池水面和鱼池背坡保持清洁,若达不到环保要求,******社有权终止合同,剩余承包费不退。 6.鱼池承包合同期满前,受让人应完成净坑,如不净坑,坑****经济**社所有,******社自行处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造成的损失由受让人自负。 7.合同到期后7日内,受让人应自行拆除自建物,逾****经济**社自行处置,并不承担任何赔偿,造成的损失由受让人自负。 8.受让人若转包,******社同意,并将转包合同(协****经济**社一份,******社有权终止承包,剩余承包费不退。 9.如受让人中途违约,合同终止,剩余承包费不退,******社所有。同时受让****经济**社追究受让人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10.养鱼前,必须首先由承包方机械施工,做好培坡护路工程,工程所需全部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1.施工后必须保持鱼池周边原有道路以及边界泄水渠畅通,台面平整。 12.鱼池台面归承包方管理及使用。 13.鱼池****经济**社测量为准。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0404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