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通力石英材料有限责任公司2万吨/年高纯石英砂提质技改扩建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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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万吨/年高纯石英砂提质技改扩建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6-03-19

关于****2万吨/年高纯石英砂提质技改扩建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关于批复****2万吨/年高纯石英砂提质技改扩建项目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2026年3月25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县**镇柑子园南路19号

邮 编:416400

联系电话:0743-****109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2万吨/年高纯石英砂提质技改扩建项目报告表

建设地点

**省湘西****开发区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研究院****公司

项目概况

****拟投资18642.7万元技术改造现有生产线同时扩建两条生产线,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两期进行:一期拟启动建设原二期工程(3000吨/年),同时对批复的5000吨/年4N高纯石英砂生产线进行提质技改,提质改造后产品为4N8高纯石英砂;二期拟**一条12000吨/年4N8高纯石英砂生产线和一条3000吨/年5N2半导体高纯石英砂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相关规划,选址符合相关要求,****研究院****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表分析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不利影响可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环评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性质、地点、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期环境管理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按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和相应环保投资。

(二)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扬尘管理,落实洒水抑尘、湿法作业、车辆清洗、密闭运输、限速行驶等措施。场内施工道路和敏感点附近道路采取路面养护和洒水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进出场地的监督管理。

(三)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利用现有厂区的****园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车辆冲洗废水、道路冲洗废水等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类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及时处置,临时堆放场所做好防渗防漏,周围设置导流明渠,将雨水引至沉淀池循环使用。建****建设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噪声污染防治。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及车辆运输路线。

二、项目营运期环境管理要求

(一)大气污染防治

1.3000吨生产线浮选酸化工段浸泡废气通过负压集气+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制砂废气通过负压集气+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筛分废气通过负压集气+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5000吨4N8生产线浮选酸化工段浸泡废气、中试废气通过负压集气+两级碱液喷淋塔不低于18m排气筒高空排放;实验废气通过负压集气+碱液喷淋塔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2m排气筒高空排放;氯化焙烧废气通过密闭负压+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5m排气筒高空排放;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12000吨4N8生产线浮选酸化工段浸泡废气通过负压集气+两级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3、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场区地面硬化,原料运输采用密闭运输。

(二)水污染防治

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给排水管网,各种管线应标识清晰,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2、粗破后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于矿石清洗、水淬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于水淬,不外排。

3、酸浸后清洗废水、浮选废水、浮选后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废水、中试实****处理站絮凝沉淀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4、离心机脱水废水部分回用于水淬,多****处理站絮凝沉淀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5、纯水制备尾水部分用于粗破后矿石清洗,****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6、初期雨水经****处理站絮凝沉淀中****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7、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建立固废管理台账,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1、非石英类矿类、磁选尾矿、浮选尾矿、中和渣、脱氟渣、布袋灰外售综合利用。

2、氯化烟尘、废酸液妥善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3、废RO膜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4、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妥善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收集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加装消声器,采用减震、隔声、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项目地面实施分区防渗处理,做到防雨、防渗、防漏处理,防止污染物随雨水流入水体而污染水体。加强现有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防渗设施安全,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一)排污许可证管理

1.建设项目投产排污前应按规定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相关手续。

2.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项目、频次和有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按要求公开自行监测信息。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3.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落实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排污许可证要求的记录频次和内容,真实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及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记录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4.按规定内容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按规定时间在统一的平台提交执行报告,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二氧化硫指标为:0.193t/a、氮氧化物:4.521t/a。化学需氧量指标为:2.458吨t/a、氨氮指标为:0.288t/a。

(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

按程序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2.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按程序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1.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规定,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国家生态环境部管理平台备案。

2.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生态环境局**分局具体负责。

(四)环境应急管理

1.按规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有管理权限的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按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2.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要求,建设环境突发事故应急设施和应急池,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随时能用。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环境局**分局

2026年3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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