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卡车航班集拼中心(一期)

审批
浙江-金华-义乌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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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3-19

项目名称 ****中心(一期)
建设地点 **省**市**市大陈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56674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毕飞
联系人 朱豪欣 联系电话 178****5486
项目投资(万元) 201439 环保投资(万元) 332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30-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 712 亩(其中仓储物流用地约 315 亩,配套道路用地约 340 亩,绿化用地约 57 亩),总建筑面积约 566744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52476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41981 平方米。地上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卡航集拼作业区、****中心、海关监管区、配套用房、园区基础配套及配套道路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车辆,并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减少汽车尾气的污染物排放量。同时,在四周种植各种灌木绿化带,不仅美化环境,而且减少对环境和工作人员影响。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废水采取项目内部污水设施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区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项目内部污水设施处理措施后通过污水管道排放至区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产垃圾及生活垃圾经分别收集并分类袋装,有利用价值的进行**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则由环卫部****处理厂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对空调系统中所有设备采用隔振措施;机房采用高强度吸声材料;冷却塔选用静音型、防水溅产品,四周采用隔声屏;如条件允许,机房设备可置于地下;空调机房及冷却塔位置与附近住宅楼应有一定间距,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带。在车辆采购时要尽量考虑选用低分贝值的车辆以及控制鸣号。采取一定的交通管制措施,禁止外来车辆穿越住宅区并禁鸣喇叭。周边布置防护绿化设施,可减弱噪声。施工期噪声的治理,项目建设施工期建筑噪声对周围的居民有较大影响,因此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期间建筑噪声的监督,使用先进低噪声的建筑机械和工艺,合理安排和控制施工周期,并严格控制夜间施工。干燥季节进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洒水压尘措施。
承诺:**** 毕飞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毕飞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