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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局 |
| 发文日期: | 2026年01月05日 | 文 号: | 沪嘉府土[2026]1号 |
| 关键词: | 远香湖F11-07地块 | 主题分类: | 用地审批 |
****储备中心为****远香湖中央活动区F11-07地块实施土地储备提交的申请已受理。
经查,该储备项目位于**区马陆镇,四至范围:****南路,南至陈安公路,西至朝鸣路,北至生产河。涉及**区国有土地8667.62平****人民政府沪嘉府土〔2025〕216号文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区马陆镇石冈村丁北组集体土地19.63平****人民政府沪府土〔2025〕1002号文批准农转用、征收)。
对于上述土地储备范围,****政府以嘉府〔2025〕22号文列入土地储备计划。另查,你局已就该项目核发土地储备实施方案审核意见(编号:202********0291);对此项目用地范围,你局以沪嘉规划**选预〔2025〕35号文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
经核,该项目用地范围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已收回。根据《**市土地储备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将上述8687.25平方米土地交由****储备中心实施土地储备。
请****储备中心凭本批复开展土地储备,请对相关《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注销登记。待完成该储备地块的前期基础性开发并具备供地条件之后,另行办理建设项目供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