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3月19日)(石浦)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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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3-19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3月19日)(石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为****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汽车保温棉项目

**省**市**县石浦镇万洋众创城57幢

**为****公司

**为****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企业拟总投资600万元,于**县石浦镇万洋众创城57幢实施年产200万平方米汽车保温棉项目,主要购置涂布复合一体机、四立柱冲床、竖切机等设备。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涂布烘干废气经涂布工位和烘道出口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通过DA001排气筒不低于15m高空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接入万洋众创城污水管,废水经万洋众创城污水管收集进入万洋众创城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3、噪声

①合理布局,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本项目废胶水包装桶收集后由原料厂家回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一般包装物、废抹布、废输送管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定期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保护局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4-****7210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凤栖路13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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