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入河排污口(扩大)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县**镇西**
收信单位:****环境局****办公室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037
公示日期:2026年3月19日至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