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机构:
为推动我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市**区 **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1号)和《**市**区 **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文广旅规字〔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文创产品开发运营项目补贴”等6个事项申报工作,并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开发区、**市**区及****园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事项
(一)文创产品开发运营项目补贴(文旅10条);
(二)原创网络游戏奖励(文旅10条);
(****园区(基地****基地认定奖励(文旅10条);
****博物馆建设补贴(文旅10条);
****书店建设补贴(文旅10条);
(六)重大文化旅游活动补贴(文旅10条)。
三、申报时间
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4日17:00。
申请单位需登录**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cn)申请事项预审,并在预审通过后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申请单位合理安排预审时间,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成功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条件
本次受理的申报项目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24日期间达到申报条件的项目。
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详见办事指南,请登录**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cn)查看。
五、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财政国库****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联系方式
(一)业务主管部门
********法规科)
联系电话:****4467 咨询微信:HPWC2019
联系邮箱:zcfg@gdd.****.cn
联系地址:**市**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13楼1301房
(二)“政策兑现”窗口
****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联系电话:****4062
联系邮箱:zcdx@gdd.****.cn
窗口地址:**市**区香雪三路3****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