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9日我局拟对******110KV变电站1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764****环境局核安科)
通讯地址:**市**区南滨**路5268****广场4号楼1239室
邮 编:730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32 | ******110KV变电站1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 | ****** | **市**区**镇 | ******公司 | ******110KV变电站1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位于**市**区**镇,**110KV变电站于1990年建成投运主变为1#、2#两台31.5MVA变压器,户外布置,其中110KV出线间隔2回,35KV出线间隔6回,1号主变能效提升改造工程拟拆除原有1号110KV主变,在原址**同容量110KV主变1台。该工程总投资389.5万元,环保投资20.2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5.19%。 | (一)落实辐射环境管控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二)落实隔声降噪管控措施。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拆除的变压器中的废变压器油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旧变压器交****公司回收后统一报废处置;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四)落实环境风险、危废管控措施。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及事故油池进行防渗漏处理,****电站主变事故排油经事故油水分离池分离后,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