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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龙兴项目(****地块)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隆湖****公司
建设地点:**市**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区龙兴镇,属于**房地产开发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栋高层住宅楼、配套商业用房、****社区服务设施,并建设一层地下室作为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同步实施小区内道路硬化、广场铺装及景观绿化工程,配套布设给排水管网、供电设施及燃气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依据规划设计指标确定,土石方工程涉及场地平整及基坑开挖,挖填方经平衡后余方运至指定消纳场,不设置取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对绿化区实施土地整治及植被恢复,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洒水抑尘,布设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导排施工废水,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