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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县菊江变-泉水塘变35kV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泽瀚****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东流镇,属于**基础设施类项目,总占地面积1.1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5公顷,临时占地1.0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5kV线路路径总长约3.83公里,其中单回架空线路约2.30公里,**杆塔11基(含直线塔2基、耐张塔9基);单回电缆线路约1.53公里,采用直埋、排管及拉管等多种敷设方式,配套建设接头井、竖井及转角井等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不平衡,总挖方0.28万立方米,总填方0.19万立方米,余方0.09万立方米就地平摊回填,不设置取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对耕地及开挖区域实施表土剥离与回覆;对塔基、电缆沟及施工道路区进行土地整治,并在占用林地区域撒播草籽恢复植被;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伴行道路铺设钢板保护表土,塔基周围布设土质排水沟及沉沙池,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