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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带溪35千伏线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县,涉及大塅镇和带溪乡,属于**输变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5kV单回路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70km,**单回路角钢塔12基;同步拆除原35kV灵带线#19至#28段架空线路路径长约2.45km,拆除水泥杆10基。项目总占地面积1.77公顷,其中永久占地0.08公顷,临时占地1.69公顷,用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草地和耕地。土石方挖填总量0.46万立方米,挖填平衡,无借方和弃方,不设置取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对塔基及施工道路区实施表土剥离、全面整地及复耕,对临时占地区域恢复林地及撒播草籽;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彩条布铺垫、密目网苫盖及编织袋拦挡,布设临时排水沟及沉沙池导排施工废水,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