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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智能存储设备制造及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项目—紫晶存储**(华东)数据港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高新区(**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高新区(**区)枫桥街道,属于**工业类项目,总占地面积2.47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车间一至车间四、门卫室和环网室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09万平方米;同步实施场内道路硬化、停车位及配套管网工程,其中包含600平方米透水铺装及620米雨水管网;配套建设景观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51公顷,绿地率20.7%。项目土石方挖填平衡,总挖方0.42万立方米,总填方0.42万立方米,无借方和余方,不设置取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包括对绿化区实施土地整治及乔灌草结合的景观绿化;对道路硬化区布设雨水管网及透水铺装;施工期间对裸露地表、临时堆土及材料堆放区采取防尘网或彩条布苫盖、填土编织袋围护等临时防护措施;设置洗车平台、砖砌排水沟及沉沙池以防止泥沙外排,旨在有效防治施工期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智能存储设备制造及大数据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