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服务
单位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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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校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保障校园消防设施持续完好有效、正常运行,切实维护全园师幼生命财产安全与校园安全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服务能力的消防维保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遴选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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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县振远西街452号
校园概况
总建筑面积4990㎡,园内消防设施主要涵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外消防栓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灭火器等,所有设施均需按国家现行规范完成常态化维保、检测及故障处置,确保符合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要求。
02
服务范围及核心要求
服务内容
1.日常巡检
每月开展1次全面巡检,对校园所有消防设施、器材进行逐一排查,重点检查设施运行状态、有无损坏、过期、遮挡等安全隐患,详细记录巡检情况,形成书面巡检报告,对发现的一般隐患当场整改,****学校并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2.定期检测
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系统专业检测(每半年1次),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流程操作,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栓系统等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调试,出具符合国家规范、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检测报告需经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及单位公章,****学校备案。
3.故障维修
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接到学校消防设施故障报修通知后,一般故障24小时内派员到场处置,紧急故障(如火灾报警失灵、消防栓漏水、应急照明失效等影响消防安全的故障)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到场处置,维修完成后及时出具维修单据,明确故障情况、维修内容及更换零部件信息,确保维修质量达标。
4.年度维保
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设施使用说明,完成所有消防设施的清洁、调试、校准、零部件更换等全流程维保工作;其中,小额零部件(单项费用1000元及以下)由维保单位承担,大额主材(单项费用1000元以上****学校,明确规格、单价、数量,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学校采购或维保单位代购(代购需提供正规票据,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公允价)。
5.应急支持
配合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消防演练,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协助制定演练方案、开展现场讲解及实操指导;校园发生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立即派员到场,协助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6.资料归档
建立完整的消防维保档案,涵盖巡检记录、检测报告、维修单据、零部件更换记录、应急处置记录、培训记录等,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6年,****学校提交巡检总结,每半年提交检测报告,年度提交维保工作总结,确保档案可追溯、可核查。
7.额外服务
****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提供1-2次消防设施操作、日常排查、应急处置等相关培训;及时传达最新消防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配合学校完成消防部门的检查等相关工作。
服务标准
1.严格遵循《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GB25201)、《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2022,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确保维保工作合法合规、流程规范。
2.维保后消防设施运行合格率100%,检测报告合格率100%,确保所有消防设施符合消防安全使用要求。
3.维保人员需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教学秩序要求,佩戴工作证件,着装规范,作业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避免影响师生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4.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故障处置及时、高效,杜绝因维保不及时、维修不到位导致的消防安全隐患;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自查,****学校的监督、考核。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约定“1+N”续签模式,即首年服务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后,双方可协商续签后续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次),每次续签期限不超过1年,续签需重新履行考核程序。
03
参选单位资质及能力要求
1.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技术服务”等相关业务,符合《****政府采购法》《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2.专业资质:具备二级及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方向),且在有效期内;同时需满足《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二级资质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6人(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3人),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不少于2人),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设施。
3.业绩要求:近3年内,具有2****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维保服务业绩(单项服务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含服务内容、合同期限、签字盖章页),涉密信息可隐去,同时提供对应项目的检测报告,业绩需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参选资格。
4.信用记录:近3年无重大消防安全责任事故、无被消防救援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后)或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承诺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存在不良记录,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5.人员要求:配备固定的维保团队,团队成员需持有相应的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优先),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负责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及技术审核;所有维保人员需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提供健康体检报告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定期接受消防技术培训,确保具备专业服务能力。
6.硬件及服务能力: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及完善的应急维修设备、检测仪器,能提****学校车程不超过2小时),确保故障处置及时;建立健全的服务管理制度、应急处置预案,具备完善的服务质量管控体系,能严格履行本公告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配合学校完成各项消防安全相关工作。
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消防维保项目;能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主****学校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04
联系方式及注意事项
联系人
官正英
联系电话
155****3229
(工作日 8:00-17:30 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
**县振远西街452号
(****总务处)
注意事项
(1)参选单位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服务方案、报价等需真实、有效、完整,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列入学校**黑名单。
(2)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及评审费,参选单位自行承担参与遴选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制作、实地考察、报价编制等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学校不承担任何费用。
(3)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遴选流程、时间安排及服务要求,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参选单位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接收通知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若涉及消防法律法规及规范的最新调整,按最新要求执行。
附件:《消防维保服务单位评审评分细则》
附件编辑丨张晓慧
初审丨王润巧
终审丨官正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