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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在2025年度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5家已不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局依法撤回其相应资质,其中4家建筑业企业和1家监理企业,具体如下: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撤销如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相关资质证书。
1.****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2.******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3.******公司(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4.******公司(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撤回******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