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
各投标人:
一、现将有关质疑的回复如下:
问题 1、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咨询项目总负责
人(非各专业咨询负责人,除招标文件允许兼职情况外)具备的:①:满足资
格条件得 1 分,②:在上述①的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
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的任意 1 项证书的,每增
加一项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此类评分导向违背 “择优适配” 原则,
唯证书论不科学项目总负责人核心考核维度应为项目管理经验、同类业绩、现
场管控能力、专业匹配度,而非证书数量堆砌。该规则片面以证书数量计分,
变相排斥仅持有 1 项高适配度核心证书的优秀项目负责人,忽视人员实际管理
水平与项目落地能力,不符合招投标科学择优的基本原则。建议删除
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条款“项目总负责人”的设定属于竞争
的择优要素。该评分项的设定是结合本项目特点及实际服务需要,且本项目是
面向**性招标,通过分档阶段式评分设置鼓励投标人选派出的关键岗位项目
总负责人能够即能熟悉各专业的复合型人才为本项目服务,具备合理性。遵循
了“好中选优”的原则。
问题 2、疑问 1: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
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闽建〔2024〕22 号)第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可以
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要求和加
分条件,作为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不超过一项。类似业绩设置应当与招标项目
的工程类别相符,且设置的指标数量不超过两个,指标值不超过招标项目实际
指标值的三分之二。”。招标文件 P59-60 页《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标书代写
2.2.4(3)条投标人类似业绩设置为 3 个业绩满分,不满足以上要求(设置的
指标数量不超过两个),应改为 2 个全过程业绩满分。 疑问 2:招标文件 P61
页《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4(3)条,投标人类似业绩“②类似项标书代写
目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且在该业绩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
理 3 项咨询服务内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本项要求实质上
是变相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质,不满足
**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
(闽建〔2024〕22 号)第十五条规定,也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
投标人的问题,应予以删除。 疑问 3:招标文件 P64 页《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标书代写
表》第 2.2.4(3)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拟派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非各专业咨询负责人,除招标文件允许兼职情况外)具备的: ①:满足资格条件得
1 分,②:在上述①的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
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的任意 1 项证书的,每增加一项证
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应加入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条件中的一级注册
建造师。且不满足**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
理规定(试行)》(闽建〔2024〕22 号)第十六条规定,具备的有效证书也应
加入“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答:
疑问 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本项目是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
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并结合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
询管理规定(试行)》(闽建〔2024〕22 号)的规定,选用《**省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 年版)》作为本
项目的招标文件标准文件并结合本项目要求进行整合进行编制招标文件。
疑问 2:针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答疑纪
要“二、补充部分 1、”。
疑问 3:针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答疑纪要
“二、补充部分 2、”。
问题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标书代写
“项目管理机构”,“1、投标人拟派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非各 专业咨询负
责人,除招标文件允许兼职情 况外)具备的: ①:满足资格条件得 1 分,②:
在上述①的 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
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的任意 1 项证书的,每增加一项证书加 0.5 分。
本项满分 2 分。” 疑问:加分项中列举了三项执业资格证书,每增加一项证书
加 0.5 分,达满分需同时持有三项证书,设置不合理条件,变相限制或排斥潜
在投标人,不利于形成充分有效的竞争,也与招投标相关政策中关于"不得以不
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精神相悖。为保障招标的规范性、
合规性及竞争公平性,建议改为:“1、投标人拟派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非各
专业咨询负责人,除招标文件允许兼职情 况外)具备的: ①:满足资格条件
得 1 分,②:在上述①的 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的任意 1 项证书的,每增加一项
证书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答:针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答疑纪要
“二、补充部分 2、”。问题 4、1、招标文件第 64 页-项目管理机构(3 分) 投标人拟派的咨询项
目总负责人(非各专业咨询负责人,除招标文件允许兼职情况外)具备的:①:
满足资格条件得 1 分,②:在上述①的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
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的任意 1 项证书的,
每增加一项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 一人多证考核,涉嫌违反**省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招标文件(2024 年版)范本
中关于商务部分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机构的规定,有排他之嫌,建议修改为标人
拟派的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非各专业咨询负责人,除招标文件允许兼职情况外)
具备的:1:满足资格条件得 1 分,2:在上述 1 的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
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的任意 1 项
证书的,每增加一项证书加 1 分。本项满分 2 分。
答:针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答疑纪要
“二、补充部分 2、”。
二、补充部分:
1、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序号 7 条款号 2.2.4(3)中“②类似标书代写
项目业绩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只界定为该类似项目业绩中联合体牵头人的
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联合体其他成员身份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
绩不予认定。且在该业绩中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 3 项咨询服务内
容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方承担。”修改为:“②类似项目业绩以联
合体方式承接的,只界定为该类似项目业绩中联合体牵头人的全过程工程咨
询业绩。以联合体其他成员身份承接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不予认
定。”
2、 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序号 7 条款号 2.2.4(3)中“①:标书代写
满足资格条件得 1 分,②:在上述①的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
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的任意 1 项证
书的,每增加一项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修改为:“①:满足资
格条件得 1 分,②:在上述①的基础上,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
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或一
级注册建造师中的任意 1 项证书的,每增加一项证书加 0.5 分。本项满分 2
分。” 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
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文件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cn 和 ggzyfw.****.cn)、**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cn)、**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cn)上发布。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