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受理决定。为保证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9日-4月1日。
电话:0391-****422 ****571
传真:0391—****575
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市第二行政区1号楼 行政审批服务科(459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
| 1 | 锌**综合利用优化提升改造项目 | ****开发区现有厂区内 | **** | ******公司 | 一、基本情况 项目****开发区现有厂区内,拟对工程原料进行调整、新增处置含锌废渣,通过回转窑焙烧、浸出、净化、合成、闪蒸干燥等工艺,生产纳米氧化锌;通过对铜镉渣浸出、滤液置换生产海绵镉;通过对中浸渣酸性浸出、还原净化、萃取、置换生产海绵锡;萃余液萃取、水解生产二氧化锗;萃余液净化、萃取、置换、电解、熔铸生产精铟。硫酸钠母液依托在建工程。 二、污染物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废气:原料拆包、投料、废脱硫剂干燥细碎及料仓产生的颗粒物、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回转窑窑尾废气经过“余热锅炉+覆膜袋式除尘器+两转两吸制酸+碱喷淋塔+水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20m烟囱排放;氧化锌中转仓、包装废气引入回转窑窑尾废气治理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浸出、酸罐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干燥煅烧废气经旋风分离+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冷却、包装废气经旋风分离+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铟锗锡回收系统产生的酸碱废气、有机废气经酸洗+碱洗+除雾干燥+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粉碎包装、铸阳极产生的颗粒物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化验室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废水(锅炉排污水及净水制备****园区污水管网,最终****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氧化锌系统产生的硫酸钠母液水进入纯碱车间,蒸发冷凝水返回生产系统。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产。 (3)噪声:噪声源主要来自回转窑、风机、泵类、冷却塔等设备,采取消声、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4)固废:除尘器收尘灰、铟铸阳极产生的氧化渣、电解产生的阳极泥、熔铸产生的熔铸渣等固废回用于浆化浸出工序。 项目产生的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电极板、软水制备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属于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间暂存后交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 危废包装袋、铁锰渣、含铜废渣、浸出渣、还原净化渣、废钒触媒、真空蒸馏产生的杂质金属、废阳极袋、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油、废滤袋、污水处理站污泥、硫酸钠母液预处理产生的沉渣等危废在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0391-****422 0391-****5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