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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3-19
| 项目名称 | **县2026年差等路改造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木什乡、辽园镇、石园镇、吾库萨克镇、塔什米力克乡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66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玉苏普江﹒图尔贡 |
| 联系人 | 张志龙 | 联系电话 | 185****6687 |
| 项目投资(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改建道路22.93公里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采取定时洒水抑尘、限制车辆行驶速度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至旱厕,收集后集中处理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及建筑废料数量有限,对于可利用的弃方进行回用,不可利用及时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尽量选用噪声低的施工机械,定期做好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减少施工中噪声排放。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基地等临时性用地、施工人员及机械对项目周边生态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限制施工临时占地的范围,不仅限制了这些影响的范围,还可起到保护植被的作用并可将影响减缓至最低。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及环境保护教育;施工车辆应在临时车上行驶。文明施工,尽量减少施工人员的践踏和施工机械的碾压,合理堆放弃方、及时处置,生活垃圾定点收集,日产日清,及时外运。 | ||
| 承诺:**** 玉苏普江﹒图尔贡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玉苏普江﹒图尔贡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