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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政及公共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亭兜智慧公交枢纽站)10kV配电工程(永久用电)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本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市市政及公共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亭兜智慧公交枢纽站)10kV配电工程(永久用电)(招标项目编号:****),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作出如下补充:
根据关于暂停执行《**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若干条款的通知(闽建筑[2026]4号)暂停执行第五十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故本招标项目允许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提交****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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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6年3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