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1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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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磺胺类原料药建设项目 | **市**县 | **** | **利永贞****公司 | 本次项目基于一期工程基础上,**一个辅助楼、一个科研楼、建设6座生产车间,分别为三车间、四车间、六车间、氯化车间、GMP车间及备用车间,同时配套建设2个丙类库、2个甲类库、1座危废库、一座辅助楼,一座科研楼,在现有罐区三个预留储罐位置**一个80m3的甲醇储罐,一个80m3的甲醇钠储罐,一个40m3的三氯化磷储罐等其他基础设施。 年产磺胺嘧啶(钠)300t、磺胺脒600t磺胺二甲嘧啶(钠)300t。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六车间磺胺脒和磺胺二甲嘧啶(钠)生产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二级酸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3)排放,氨、TVOC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磺胺脒和磺胺二甲嘧啶(钠)烘干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8)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三车间磺胺嘧啶(钠)生产中的加成、缩合、中和、冰醋酸配置、结晶、甲醇回收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4)排放,氯化氢、T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磺胺嘧啶(钠)工段烘干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5)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MP车间烘干、粉碎、包装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与酸析、中和、离心废气经一级酸+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6)排放,TVOC、氯化氢、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氯化车间氯化、环合、冰解、离心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碱吸收处理,再统一进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的排气筒(DA017)排放,氯、氯化氢、TVOC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乙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罐区废气经由集气管道收集,由二级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氯化氢、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2#危废库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一级碱吸收+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臭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三效蒸发及污水站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经一级酸+碱吸收+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0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氨、氯化氢、硫化氢、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原料密闭存储、管道输送原料、集气收集处理、污水站收集池采取加盖密封等措施后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中的高盐废水经过三效蒸发器+母液干化+吹脱(脱氮)处理、高有机物浓度废水经异相催化氧化反应器处理、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共同与生产低盐废水、纯水制备废水、GMP车间废水、尾气吸收废水、设备清洗废水一同进入调节池,再通过厌氧+二级AO活性污泥池+芬顿+絮凝沉淀处理,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处理厂接收水质要求后,排****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非危化品废弃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置于厂区垃圾桶内,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除尘灰、危化品废弃包装材料、污泥、在线废液、实验废液、过滤杂质、釜残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控制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公众参与:建设单位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