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万安县2025年度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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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农规计字〔2025〕5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5〕6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下达我县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面积500亩任务,项目建设目标为重点完善我县养殖池塘功能、提升养殖池塘产能,增强水产品保供能力,实现我县渔业基础设施高质量绿色发展。现拟对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主申请、乡镇复核、县级评审纳入的方式,在县域范围内公开遴选,现将遴选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一、总体建设内容

全县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500亩,支持对象为养殖池塘相对连片规模30亩及以上、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且符合县域渔业产业规划的渔业企业、**社、家庭农场及水产养殖户。需严格按照《**市养殖池塘绿色高标准改造建设规范(试行)》(吉市农字〔2022〕87号)开展改造,财政资金用于池塘护坡、固基整坡、进排水沟渠管道、养殖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尾水处理设施等;自筹资金用于整形清淤、道路硬化、管理用房、电力设施等。改造标准为每亩总投入不低于5000元,其中财政补助4000元/亩,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的25%;用于池塘改造类(清淤、护坡等)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不低于80%。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养殖池塘相对连片规模30亩及以上、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且符合县域渔业产业规划的渔业企业、**社、家庭农场及水产养殖户,均可向属地乡镇申请。

2.项目申报主体须申领《中华人民**国水域滩涂使用证》。

3.申报单位应持有效资质证明材料,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法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4.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026年12月底,以往年度已实施项目不予纳入申报补助范围。

5.纳入项目扶持主体,需严格按照《**市养殖池塘绿色高标准改造建设规范(试行)》(吉市农字〔2022〕87号)开展改造,财政资金用于池塘护坡、固基整坡、进排水沟渠管道、养殖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尾水处理设施等;自筹资金用于整形清淤、道路硬化、管理用房、电力设施等。项目实施不得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遴选程序

1.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2025年度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属地乡镇审核,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乡镇汇总填报《**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2****农业农村局渔业股。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实施条件现场勘察评审,根据建设条件许可并初步筛选项目实施单位。

3.****政府要严把项目申报关,对初选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

附件:附件1:**县2025年度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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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

****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农规计字〔2025〕5号)、《****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5〕68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下达我县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面积500亩任务,项目建设目标为重点完善我县养殖池塘功能、提升养殖池塘产能,增强水产品保供能力,实现我县渔业基础设施高质量绿色发展。现拟对项目实施主体,通过自主申请、乡镇复核、县级评审纳入的方式,在县域范围内公开遴选,现将遴选申报要求公告如下:

一、总体建设内容

全县完成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500亩,支持对象为养殖池塘相对连片规模30亩及以上、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且符合县域渔业产业规划的渔业企业、**社、家庭农场及水产养殖户。需严格按照《**市养殖池塘绿色高标准改造建设规范(试行)》(吉市农字〔2022〕87号)开展改造,财政资金用于池塘护坡、固基整坡、进排水沟渠管道、养殖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尾水处理设施等;自筹资金用于整形清淤、道路硬化、管理用房、电力设施等。改造标准为每亩总投入不低于5000元,其中财政补助4000元/亩,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的25%;用于池塘改造类(清淤、护坡等)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不低于80%。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养殖池塘相对连片规模30亩及以上、持有效《水域滩涂养殖证》且符合县域渔业产业规划的渔业企业、**社、家庭农场及水产养殖户,均可向属地乡镇申请。

2.项目申报主体须申领《中华人民**国水域滩涂使用证》。

3.申报单位应持有效资质证明材料,经营状况良好,企业法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4.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026年12月底,以往年度已实施项目不予纳入申报补助范围。

5.纳入项目扶持主体,需严格按照《**市养殖池塘绿色高标准改造建设规范(试行)》(吉市农字〔2022〕87号)开展改造,财政资金用于池塘护坡、固基整坡、进排水沟渠管道、养殖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设备、尾水处理设施等;自筹资金用于整形清淤、道路硬化、管理用房、电力设施等。项目实施不得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遴选程序

1.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县2025年度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属地乡镇审核,申报书内容包括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乡镇汇总填报《**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附件2****农业农村局渔业股。

2.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对项目申报单位的项目实施条件现场勘察评审,根据建设条件许可并初步筛选项目实施单位。

3.****政府要严把项目申报关,对初选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确定为项目实施单位。

附件:附件1:**县2025年度池塘标准化改造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县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申报基本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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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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