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G1111鹤哈高速**至苔青段工程建设项目机电工区移动计重采购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现对该服务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 移动入口计重设备
鹤伊机电: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移动入口计重系统设备 |
移动入口计重设备 ① 使用要求 安装环境及路面要求:要求路面排水畅通,路面平整,无垃圾,无高低不平现象; 安装位置:在收费岛头位置,要求称重板距离收费亭≤25米左右; 安装办法:称重摆放好,称重板与引坡螺栓搭接;激光立柱调整好底座高度,安装与称重 板平行位置,距离称重板三80cm 作业,链接称重板、激光信号线进入到收费亭手提控制箱中, 固定好信号插头,开机; 安装时间:全套设备安装三20分钟左右; 称重板及引坡模块化安装,称重板单块重量≥40 公斤,引坡单件重量≥25 公斤,现场组 装,螺栓链接,线缆航空防水接头链接。安装时间半小时。 ② 总体功能 能对低速通过的车辆进行准确的整车称重和轴型识别; 能对车辆进行自动分离;可连续过车; 可倾斜安装1-1.5%; 能够处理跟车过秤,倒车、倒轴等现象; 具有自动称重功能,车辆通过称重台时能够检测出完整的计重信息(包括轴组重、整车重、 车轴数量、轴型、速度等,根据系统要求,输出以上信息); 能安装各省联网入口计重软件定义的数据通信协议或动态库通过数据接口将称重信息转 送给车道入口计重计算机。 ③称重平板 台面尺寸: 350*1150*55 mm (二块); 引坡尺寸:700*1150(500)(7块); 称重精度:动态5级; 通行速度:≥15公里/小时; 台面材料:高强度航空铝材料; 额定载荷:单板称重≤15吨 单轴称重≤30t; 最**全过载:150% F.S; 防护等级: IP65; 使用寿命: 6 年 ; 设备总重:240kg; 单块秤重板重量:≤40kg; 引坡材料:格栅式钢结构焊接而成; 适合使用路面: 水泥硬化路面。 ④称重传感器 结构形式:高精度定制; 单只额定容量:3t; 安全载荷:125%F.S.; 准确度等级: OIML II; 非线性:±0.02%F.S.; 滞后:±0.02%F.S.; 重复性:0.015%F.S.; 蠕变(30分钟):±0.025%F.S;. 工作环境:温度: -55℃~+45℃;相对湿度:0~95%RH; 防护等级: IP68; 电源: AC220V±10%,50Hz±2Hz。 ⑤便携式称重数据采集器 设备型号: BX-YJZC-1; 控制柜外部尺寸:350mm×250mm×150mm; 重量:3kg; 通信接口:标准RS232 串行口; 工作环境: 温度: -55℃~45℃; 防护等级: IP65; 仪表箱采用工程塑料:抗震,防水,防尘; 数据采集处理器自带液晶显示屏幕,可在屏幕上显示出各轴轴型、轴重、速度、总重等信 息,并显示相关信息。 ⑥激光车辆分离器 单侧安装,收发一体,接线方便,系统稳定可靠;不需要开槽施工,施工期间不影响车辆 通行;通过安装支架固定在立杆上,安装维护简单;激光安装高度距离车道地面:1700±50mm, 车道地面基本平整;激光立杆距离车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500mm。 激光车辆分离器:采用单侧安装,收发一体,接线方便,系统稳定可靠;不需要开槽,道 路二边穿线施工,通过安装支架固定在立杆上,安装维护简单。 激光安装高度距离车道地面:1500±50mm, 激光立杆距离车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500mm。 激光车辆分离器主要设备性能及技术参数 测距范围:0.2米~15米; 工作温度:-55℃~+45℃; 最小车距:30mm; 激光等级:波长905nm;符合GB7247.1-2001;I 类类激光人眼安全要求; 安装高度:1.5m; 平均无故障时间:≥3年; 功率:≤8W; 电源电压:24VDC; 通讯接口:RS232/485/ 开关量; 防护等级:IP67。 |
套 |
2 |
56500 |
2.2 项目编号: ****
2.3 采购预算: 113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壹万叁仟元整)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后7日内开始供货
2.5 交货地点:鹤伊高速 、 鹤伊项目部
2.6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标准
2.7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发货,货物到达后甲方按阶段累计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7%,三年质保期满后,支付3%质保金,即所有支付累计达到合同总额的10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 ****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3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项类似本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标书代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注:(1)-(4)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供应商信息”诚信/失信行为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8)近三年(2023年3月1日~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标书代写
(9)其他禁止情形(如有): 无 。
3.3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4其他要求(如有): 无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 2026 年 3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省**市**大道245****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电子标服务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不要求递交。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 2026 年 3 月 26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在供应商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的付款识别号显示相同,或者有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但成功上传了资格审查资料,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涉及供应商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并将****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6.5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 113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壹万叁仟元整) ;
7.3竞价时间: 2026 年 3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6 日 11 时 00 分。
7.4报价方式:含税、含运费。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省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hljygcg.****.com/)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同采购公告。
公告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名称及编号;
(2)采购内容;
(3)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4)成交结果公告时间;
(5)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价格;
(6)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
(7)提出异议的时间、方式及条件要求;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其他应当载明的内容。
12.其他
12.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3.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市**区创新路2077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柏女士
电 话: 133****2201
联 系 人: 付经理
电 话: 133****9851
14.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省交投****公司企管部
地 址:**省**市**区创新三路899号
邮 编: 150000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157****5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