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禽畜粪污、秸秆**化处理项目EPC总承包
2. 招标规模:本项目主建设规模为8座单体容积为5000m3的半干式厌氧发酵罐,总容积为40000m3,4座单体有效容积为3000m3的干式厌氧发酵罐,总容积12000m3,4座单体容积为5000m3的湿式厌氧发酵罐,总容积20000m3。以此为核心建设厌氧发酵、净化提纯、沼渣制有机肥和办公区等功能区域。
本项目总占地约160亩,其中厂区内占地约87247.63平方米(约合130亩),包括生物质生产占地29417.94平方米(约40亩)、有机肥生产区占地3933.9平方米(约6亩)、办公及仓储、辅助区3336.96平方米(约5亩),绿地面积13958.5平方米(约21亩),道路及规划车位等占地36600.33(约58亩)。另有项目厂区外沼液池利旧约30 亩。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禽畜粪污秸秆**化处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标书代写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工程量清单(草案)
6.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7.投标文件格式(草案)标书代写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
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163.com
邮寄地址:**市**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19F
邮编:014010(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文件意见反馈”)
4.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4日(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反馈截止日期为预公示截止日期)。标书代写
六、公示期
2026年03月20日至2026年03月24日,共5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发布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于夕恩
电话:152****0816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绿地腾飞大厦B座19F
招标人: 呼和浩****公司
联系人:刘海霞
电话:137****3645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https://ggzyjy.****.cn/)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