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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边际科创走廊核心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园区道路及配套工程(衢化东路-宾港路)电力设施迁改工程施工招标澄清文件(一)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作出修改: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的30%(其中工程预付款29%、工资性工程预付款1%)。
预付款支付期限:签订合同并按规定缴纳预付款担保后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签约合同价款(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暂估价及其税金)的30%时起扣,预付款连续分5次平均扣回(不包含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扣回当次应扣回的预付款的,顺延至下个计量周期,当期进度款不予支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全部扣回。
2、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CF的文件)、工程量清单(即后缀为xml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具体内容以本次生成的为准,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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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