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3-27 08:3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3-21~2026-03-22
****公司将于 2026年 3月27日 8:30 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集团****农场有限公司机动地一年期承包权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
一、标的情况:
1、第一管理区:面积5550亩,共计185个标的,起拍价为 670 元/亩。
2、第二管理区:面积4740亩,共计158个标的,起拍价为 670 元/亩。
3、第三管理区:面积3210亩,共计107个标的,起拍价为 670 元/亩。
4、第四管理区:面积6690 亩,共计223个标的,起拍价为 670 元/亩。
5、第五管理区:面积4410亩,共计147个标的,起拍价为 670 元/亩。
6、第六管理区:面积8010亩,共计267个标的,起拍价为 670 元/亩。
7、第七管理区:面积3900亩,共计130个标的,起拍价为 670 元/亩。
8、第八管理区:面积6450亩,共计215个标的,起拍价为 670 元/亩。
9、第九管理区:面积2040亩,共计 68个标的,起拍价为 670 元/亩。
(保证金为4万元,保证金内包含30元报名费,无论中拍平台是否报名成功或成交与否,报名费不予返还)。
二、竞价承包人条件:
1、符合 2026****农场土地分配条件人员。
2、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参与本管理区的竞拍,不能跨区组竞拍,经管理区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人员方可参与本的竞拍。
3、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可参与所有竞价机动地的报名竞拍,但只可成交一个标的,竞买人拍卖成交一个标的后本人需自行退出其他标的的竞拍(违反此规则者将取消其所成交标的,承担违约责任)。
三、竞买报名手续办理:竞买人须于 2026年 3月24日 16时前自行下载中拍平台app注册、报名并将****银行****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为准,经本公司确认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人与交纳保证金人员名字必须一致,否则将认定交纳保证金无效,报名不成功。
户 名:****集团****农场有限公司
账 号:085********000053
开户行:****银行****公司九三嫩北支行
行 号:103****53500
四、竞拍说明:
1、每个标的 30 亩,起拍价为 670 元/亩,加价幅度为 10 元/亩。
2、本次拍卖会所有标的设有保留价,保留价为 679 元/亩,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3、竞买****集团****农场有限公司制定的土地竞包方案的相关规定,****农场有 限公司规定的竞拍条件和土地合同内容,才能参与竞拍,否则不能参与竞拍。
4、竞买人须自行下载中拍平台app注册、报名并将竞拍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竞买人与交纳保证金人员名字必须一致,否则将认定交纳保证金无效,报名不成功。。
5、拍卖成交后所有耕地不得流转,****中心进行土地托管、环节托管及技术服务,管理流程及 农艺要求按《****公司2026年农业生产实施意见(方案)》执行。
6、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向拍卖人交纳自理费、成交款等各项费用。(详见标的明细表)
7、一区至九区2026年种植作物豆玉比例约为7:3,竞拍成功后买受人需另交纳自理费425元/亩。
8、拍卖成交后,****拍卖行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在成交次日17时前一次性交齐各项应交费用,按照时间办理交割手续,逾期视为违约,拍卖人将追究其相关的法律责任。完成交割手续后,方可签 订耕地承包合同,具体事宜以合同为准,获得耕地承包经营权。
9、竞买成功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拍卖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诉讼处理(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农场有限公司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规定时间内交不清各项费用,取消其买受资格,承担违约责任,标的收回。
10、竞买成功者需向中拍平台支付千分之 1.5 的平台使用费(软件使用费计算方式:软件使用费=总成交价 ×0.0015)。
五、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026年 3月24日16时报名截止(请在报名截止前完成中拍平台的注册、报名及保证金缴纳)
六、展样时间:2026年3月21日至 3月22日
七、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八、竞价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2026 年 3月27日 08:30:00—08:30:30(自由竞价为30秒标的按顺序逐一开拍)
限时竞价时间:2026 年 3 月27日08:30:30(限时竞价为 30 秒如有出价则重新计时)
九、咨询电话:166****7788 (08:30—11:30 13:30—17:30 非工作时间勿扰)
风险提示:竞拍有风险,出价需谨慎。
****公司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