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 除颤监护仪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比选。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除颤监护仪等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2、比选项目简要说明:
2.1
|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万元) |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
质保期 |
| 包1 |
除颤监护仪 |
2台 |
6 |
15个日历日 |
整套系统(含所有零部件)≥5年 |
| 包2 |
空气消毒机 |
11台 |
3.4 |
15个日历日 |
整套系统(含所有零部件)≥5年 |
| 包3 |
微波消融治疗仪 |
1台 |
2 |
15个日历日 |
整套系统(含所有零部件)≥5年 |
| 包4 |
医用内窥镜图像处理器 |
1台 |
2.48 |
15个日历日 |
整套系统(含所有零部件)≥5年 |
| 包5 |
营养泵 |
16台 |
4.8 |
15个日历日 |
整套系统(含所有零部件)≥5年 |
2.2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响应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参加本次比选活****公司,无须提供);标书代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证明);标书代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产品如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范畴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3)本项目接受产品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4)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比选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个体户投标单位等“信用中国”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承诺函)。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比选文件获取信息:
(1)请与****采购管理科联系,获取文本文件或电子版本文件
(2)地点:********管理科
(3)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 25 日 17 时00分
7、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 3月 30 日 14时00分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采购人工作人员。
8、本次询价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城港路37号
联 系 人:秦老师;联系电话:0513-****6141,158****5198。
9、其他事项:
(1)未获取比选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