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32
通讯地址:****审批局四楼投资项目审批股
邮编:342500
| 项目名称: | ****年产4亿只压敏电阻研发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沙洲坝路智能终端产业园2号楼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为**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开发区沙洲坝路智能终端产业园2号楼,东经115°57′36.803",北纬25°53′10.715",用地面积5667m2。项目总投资97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45.1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46%。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置自动涂银线、离心造粒喷雾干燥设备、三合一漫焊机、环保处理系统等生产设备及原材料。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4亿只压敏电阻的生产能力。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造粒干燥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排胶废气、烧结废气、涂银烘干废气、焊接废气、涂装粉尘、固化废气、食堂油烟。造粒、燃烧废气需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22.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排胶、烧结废气需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2.5m高排气筒DA002排出,涂装废气需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2.5m高排气筒DA003排出。无组织废气需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等方式治理。项目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排放限值;造粒、燃烧废气的颗粒物、SO2、NOx需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中燃天然气排放限值;厂区内需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标准。 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一同****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排放需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各种设备运行噪声。运营期间项目需采取如下噪声防治措施:1.在主要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2.日常生产中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与更新,****设备处于正常工况;3.优化生产区平面布置,将产生噪声声源的设备远离厂界,布置在生产区中间。4.加强管理,文明生产,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5.佩戴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头盔等,减少噪声对工人的伤害。运营期项目厂界周边噪声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治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除尘器收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废机油及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胶桶、废活性炭、锡渣、废银浆桶)及生活垃圾。运营期间项目需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妥善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需在厂区内设带盖的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需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二)清洁生产要求 应将清洁生产纳入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中,以清洁生产的要求指导生产全过程,采取清洁生产手段,完善生产工艺,提升设备先进水平,改进污染防治设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加强生态环境风险管理 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制定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落实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开展生态环境应急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一次公示;在报批阶段进行了二次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