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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天府新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全,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现将2025年1月1日—2026年3月18日期间解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相关名单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25日。
附件:**天府新区解除、终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