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融润枫景小区C-4地块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公司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融润枫景小区C-4地块项目位于**市**区泺口街道,道顺河高架以西,北徐路以南,枫景东街以东。本项目主要建设5栋住宅楼、1****中心(配套公建)、1处换热站、1处垃圾中转站、1处门卫、1处地下车库及储藏室等设施,同时进行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建设性质为**。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7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本项目原占地类型其他土地(空闲地),现已划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本项目挖方7.69万m3,填方3.13万m3,借方3.13万m3,弃方7.69万m3。本项目弃方全部运向**区鸿铭建筑渣土倾倒场,借方从**区鸿铭建筑渣土倾倒场购买。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2025年11月完工,总建设期为60个月。 本项目总投资72981万元,其中土建投资54600万元,建设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保【2017】365号文件《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办公厅2018年7月10日)的规定要求,****于2026年3月2日在**市**区组织召开了融润枫景小区C-4地块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会议前,****组织验收组成员及参会代表查看了现场,查阅了相关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讨论验收组认为:****依法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已批复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依法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水土保持工程的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符**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日-2026年3月27日 业主:裴明琦 联系电话:155****7773 编制单位:**星航****公司 联系电话:157****2106 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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