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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局法医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9日
项目概况
****分局法医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中**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6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局法医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8万元
最高限价:52.8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月25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办公厅、****办公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5、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查询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时间,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根据《****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投标人报价 加急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或其申请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须包含:法医临床鉴定(020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3.供应商须提供2024或2025年****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3****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谈判声明函》。 加急标书代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19日到 2026年03月2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中**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方式:现场获取; 注: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6日 09点30分。 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中**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19号
联系方式:022****3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中**云锦世家南区(南门)郦景园52号楼-3-101
联系方式:022-****0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英
电 话:022-****079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加急标书代写
**** 2026年0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