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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铝基材料及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公司
建设地点:**市皖江****产业集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市皖江****产业集中区,主要建设1#厂房、2#厂房、4#厂房及门卫室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5.75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内道路、地面停车位、景观绿化及给排水、供配电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8.66公顷,其中永久占地8.64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方无借方。水土保持措施包括施工期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布设雨水管网;后期实施土地整治及乔灌草综合绿化,旨在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恢复区域生态环境,提升铝基材料制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