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翔新材料110KV项目配套土建部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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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翔新材料110KV项目配套土建部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瑞翔新材料110KV项目配套土建部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瑞翔新材料110KV项目配套土建部分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 ****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 电力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瑞翔新材料110KV项目配套土建部分工程监理,工程**总造价约54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8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协助委托人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2.7 监理服务期: 自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至保修期满,质量保修期12个月,具体施工期以实际施工期为准,如工期**,费用不另增加。

2.8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壹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须具备住建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电力 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如为电子注册证书,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若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视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监工程;

3.3.4拟派选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12月至2026年02月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自2021年3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人民币3200万元及以上的供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另行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加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②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如为分批验收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合格日期在后的为准);投资金额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投资金额为准(如不一致的,以少的为准),如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均无法体现投资金额的,还须同时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

③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④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从主体库获取,否则不予认可。

□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9 日至 2026 年 3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开发区公共**交易平台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3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5)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开发区公共**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标书代写

(6)请市场主体登录主体库完善基本信息,主体库网址:http://58.****.54:8081/TPBidder。咨询电话:0512-****8503、188****968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开发区专区”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开****中心A座6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

联系人:郭欢欢、张佳俊

联系人:张婕

电话:0513-****2689

电话:181****6960

传真:/

项目负责人:张婕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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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开发区****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3-****556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开发区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标书代写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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