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如皋市磨头镇MT2022-246#A安置区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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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磨头镇MT2022-246#A安置区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3-18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磨头镇MT2022-246#A安置区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市磨头镇MT2022-246#A安置区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
工程类型

**市磨头镇MT2022-246#A安置区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磨头镇MT2022-246#A安置区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磨头镇MT2022-246#A安置区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磨头镇。

2.1.2建设规模:**市磨头镇MT2022-246#A安置区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1121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6 年5月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5月6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年7月29日。

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市磨头镇MT2022-246#A安置区地块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2.3****政府采购工程:

□否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较复杂,需要具备高可靠性、低故障率和强大的售后运维能力,为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适用条款: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电力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时,则需满足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施工业绩是指10kV以上(含10kV)纯外线接入工程,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接受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

a.若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经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或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等。

b.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c.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显示的内容不一致,则以合同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55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该工程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施工业绩是指10kV以上(含10kV)纯外线接入工程)。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记录,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盖章确认)。

a.若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如经发包人盖章的证明材料或工程结算审计报告等。

b.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c.金额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显示的内容不一致,则以合同为准。

d.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①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②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时,施工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③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时,施工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④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时,施工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上述投标人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3月1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3月1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1年3月1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无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1)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2)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为1家,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5. 评标方法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技术标一:方案设计文件(暗标):35分

技术标二:(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6分

(2)项目管理机构(明标):3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现场招标人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标书代写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暗标)

1.设计说明(7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各专业设计说明、系统组成齐全;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项目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电力要求。

(评分等级:优7分;良6.3分;中5.6分;合格4.2分;无内容不得分)

2.技术方案(15分)

1.根据总体布置(总平面设计)、设计原则、设计依据、各专项(附属)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分。

(评分等级:优15分;良13.5分;中12分;合格9分;无内容不得分)

3.设计深度(5分)

1.施工图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变电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评分等级:优5分;良4.5分;中4分;合格3分;无内容不得分)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1.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

(评分等级:优3分;良2.7分;中2.4分;合格1.8分;无内容不得分);

5.经济分析(5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符合本项目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评分等级:优5分;良4.5分;中4分;合格3分;无内容不得分)

注1.暗标要求:方案设计文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2.方案设计文件评分汇总时,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值后的平均值为该项最终得分(得分根据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特别提醒:本项目为暗标且采用横向评审。各投标人的设计文件(含图纸)应上传至对应的评审项(即得分点栏),不可直接上传全部图纸。

2.2.4(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等级:优2分;良1.8分;中1.6分;合格1.4分;无内容不得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等级:优1分;良0.9分;中0.8分;合格0.7分;无内容不得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等级:优2分;良1.8分;中1.6分;合格1.4分;无内容不得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评分等级:优1分;良0.9分;中0.8分;合格0.7分;无内容不得分。)

注:1.上述1-4点为暗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去掉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暗标要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的,扣0.02分。

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2.2.4(3)

项目管理机构(3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项目管理机构: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施工现场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得0.5分。

(3)其中施工人员取得有****公司关于电网作业单 位和人员“双准入”的,有1名得0.5分,最高得2分,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为明标,资料上传至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

2.2.4(4)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6分)

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四个及以上数值,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标书代写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4月22日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一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地址:**市磨头镇

联系人:闵剑飞

电话:159****7668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如城街道东皋新村818号楼4楼

联系人:张培

电 话:0513-****1157,187****8017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市数据局

联系电话:0513-****1691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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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2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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